海南将加大治理力度 确保年底前消除18条城市黑臭水体******
海南日报海口1月9日讯(记者孙慧)1月9日,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水务厅获悉,按照我省相关工作部署要求,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大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,通过截污纳管、河道清淤、雨污分流管网建设、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改善城镇内河(湖)水环境质量,确保年底前消除全省18条城市黑臭水体。
据介绍,我省各市县将根据城市黑臭水体黑臭的成因、主要污染来源,因地制宜形成项目清单,实施“一河(湖)一策”治理方案,确保年底前消除全省18条城市黑臭水体。我省水务、生态、住建等相关部门将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专项检查,聚焦城市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置、水体内源污染治理、生态修复等工作实施进展,以及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进行检查评估。
治水先治污,治污水是我省“六水共治”攻坚战主战场,我省明确提出以提升水质为核心,狠抓黑臭水体治理,城市扩容提效、截污纳管、雨污分流,乡镇农村污水治理,水产养殖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,开展全域综合治水。今年,我省将继续加大对珠溪河等重点污染水体治理,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有更大改善。
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及生育数量限制******
中新社成都1月30日电 (记者 王鹏)记者30日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,《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近期印发。《办法》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,同时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。
四川省卫健委称,完善生育登记制度,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,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、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,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、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。
在此背景下,《办法》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《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》进行了修订完善,共十六条。
值得关注的是,《办法》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,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,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。
此外,《办法》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。《办法》规定,凡生育子女的公民,均应办理生育登记。
《办法》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(完)